百元虛擬主機關閉後續發展

今天收到了台北縣政府的信件,拆開來,內容說明,依消費者保護法及Mr.Juren君 99年7月19日消費爭議申訴資料表辦理,消費者保護法第43條第2項規定:『企業經營者對消費者之申訴,應於申訴之日起15日內妥適處理之。』

內容第三提及,消費者申訴之消費爭議事件未獲妥適處理時,得依消費者保護法43條第3項向消保官提出第二次申訴。第二次申訴由本府消保官邀集業者、消費者及相關單位共同協商調處。

當然也說明正本是給百元虛擬主機網,拿到這本是副本,如果同是百元虛擬主機網的受害用戶,可以的話留個言或是留下資料,偕同處理。


迴響

上傳檔案(JPEG only)

最新關注與評論

天使降臨 有你真好
  • mrjuren: sorry, I don't understand ....
  • napeKeedo: Yes, probably so it i...
  • Mr.Juren: 你好,可以的...
  • Mr.Juren: 我有回去嘗試我的帳號,經過上次抗...
  • 玉米: 進入百元虛擬主機之後,他們又寫「...
調整成感覺舒適的大小觀看
Translation

My Blog History